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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對於國民體育法修訂工作的推進,體育器材進口及活動門票免稅、設置研究發展委員會、審定出版各種運動規則,促進中正運動公園的興建,均有極大貢獻。
政府補助體育協會的經費,在楊森擔任理事長期間每年不過幾十萬元,黎玉璽將軍接任後,六十三年為新台幣三百八十多萬元,六十四年因為選訓奧運選手,增加為四千一百多萬元,至七十年一億五千八百多萬元,充分顯示政府愈見重視。
民國七十年一向依法、依理辦事的黎玉璽將軍,因不滿教育部破壞體制,直接指揮左營訓練中心,調訓人手、扣撥經費,延誤公文等種種措施,憤而辭職。
十二月三十日體育協會改選,由身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的鄭為元當選理事長、唐恩江為秘書長。到七十四年十二月改選,鄭為元蟬聯理事長,秘書長唐恩江辭職,改由副理事長蔡敏忠繼任。蔡敏忠為籌備成立國立體育學院,於七十五年十月辭職,到七十六年由師範大學教授陳金樹接任秘書長。
七十六年五月理事長鄭為元,調任國防部長,工作繁忙,要求辭職,九月二十六日體育協會改選,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張豐緒當選理事長,並於三十日就職。
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廿三日體育協會更名為『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並於同月廿九日改選首任會長,原任體育協會理事長張豐緒先生以高票蟬聯會長一職、陳金樹繼任秘書長。
民國八十二年十二月廿八日體總會第二屆會長改選,原任會長張豐緒由於人團法之限不得繼任,經全體會員代表重新投票,結果郭宗清將軍以高票榮膺會長職務,改聘蔡特龍為秘書長。
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廿七日體育總會第三屆會長改選,由於原任會長郭宗清將軍表明不再繼任,經全體會員代表重新投票結果,一致推舉教育、企業界出身且常年出錢致力於體育界之原任副會長張萬利先生出任會長,並聘體育科班畢業精通企業管理之廖裕輝先生任秘書長。
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張萬利會長因故長期請假,會務由副會長李武男代理,直至九十年七月,總會面臨左訓中心及北訓中心裁撤,在人員資遣及安頓處理妥當後,交由副會長張朝國代理至九十年十一月廿七日第四屆改選;期間秘書長廖裕輝於八十九年九月自雪梨奧運返國後請辭,十月由文化大學副教授魏香明繼任,襄贊代理長處理體總轉型會務。
體總自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第四屆改選後,由企業家的橄欖球協會理事長蔡辰威接任會長,隨後新任理監事改選就任;秘書長則由體育科班出身並具有體育行政二十三年經驗的陳光復輔佐會長會務運作。
體總二年來面對轉型的艱難,但具有克服困難的意志與團結向心,接受體委會多項委辦業務,績效卓著:
| 一、 |
辦理教練、裁判講習會、授證及建置教練、裁判、選手等人才庫資料:律定國內體育團體辦理教練、裁判講習制度層級,區分各階層授證權限,將國內講習、受證制度統一;另將國內各單項運動之國家(A)級教練、裁判、選手資料鍵入本會總資料庫,有利於未來體育政策指導單位對體育人才管制及運用之依據;並要求各單項協會逐步蒐整省、市(B)級與縣市(C)級之教練、裁判、選手相關資料,未來各項運動人才將有完整之資料查考,利於國家推動體育運動發展。 |
| 二、 |
辦理各種運動規則審定、印行:將國內各單項運動協會之運動規則,按國際規則逐條審查,統一與律定國內各項運動之比賽規則、計分規則(標準)等,使參與比賽之團體、裁判與選手有所遵循;另刊印運動規則光碟與手冊分發相關運動團體參閱,對各項運動競賽公正性具重大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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