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行事曆 聯絡我們 回上一頁
 
關於體總
法令規章
運動紀錄
運動規則
討論專區
體育相關網站連結
管理介面
 
 
2005 MIZUNO馬拉松接力賽  
 
優秀運動教練媒體溝通暨領導研習營  
簡介會務組織章程會長簡介秘書長簡介會員單位
第四章 會議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次,由會長召集並於大會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如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永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得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第二十八條: 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代表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代表代理,每一會員代表以代理一人為限。
第二十九條: 本會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以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過半數或較多數之同意行之。但左列事項之決議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1.

章程庂訂定與條改。
2. 會員單位之除名。
3. 理事、監事之罷免。
4. 財產之處分。
5. 團體之解散。
6. 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第三十條: 本會理監事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常務理監事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視需要得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會議。
第三十一條: 理事、常務理事、監事、常務監事應出席本會所召開之各該會議,不得委託出席,如連續兩次無故缺席者,視同辭職。
第三十二條: 本會應於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十五日前,或召開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監事會、常務監事會七日前將會議種類、時間、地點連同議程函報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會議紀錄應於閉會後十五日內函報主管機關備查。
 

97精英獎得獎名單

  終身成就獎-蔡特龍 基層體育奉獻獎-余青忠 全民運動推展獎-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佳運動精神獎-江秀真 最佳教練獎-宋景宏 最佳運動團隊獎-國立華僑實驗高級中學男子排球隊 最佳女運動員獎-...

 
 
召開第5屆第17次國光獎勵初審會議時間:2008.02.20 地點:體育聯合辦公大樓3樓本會會議室
96年度運動紀錄審查第三次會議將於96年12月3日(一)下午6:30分於體總3樓會議室召開,會議議程詳如附件。
96年度運動規則審查第四次會議將於96年11月15日(四)下午6:30分於體總3樓會議室召開,會議議程詳如附件。
96年度運動紀錄審查第二次會議將於96年11月12日(一)下午6:30分於體總3樓會議室召開,會議議程詳如附件。
恭賀吳蕙如榮獲九十六年全國運動會女子組射箭個人賽金牌
恭賀楊淑君榮獲九十六年全國運動會跆拳道女子蠅量級金牌
恭賀張銘煌榮獲九十六年全國運動會男子組田徑推鉛球金牌並刷新大會紀錄
 
 
本站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委託 仁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規劃設計, 內容供應由運動神網提供,版權所有,未經同意,請勿轉載